8月30日消息近日,央行上海中心支行一则处罚消息显示,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因对外误付假币,被美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分行警告,并处处罚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要求: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要求的,由美国人民银行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经理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纪律处分。早在2022年3月,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因遗失金融许可证接到银保监会处以1万元处罚。
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1990年8月4日设立,前身为南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云南一银行对外误付假币被罚1万,注册资本为10758.656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清贵,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广元州南华县新丰镇龙泉东路259号。天眼查显示云南一银行对外误付假币被罚1万,该行自身风险541件,关于金融借贷协议争议起诉的诉讼高达177件。
三名股东被提示风险,南华县大滇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云南安友农场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分别持股0.13%;南华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3%,因未足额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庭列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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