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张蕾见习编辑王之煊
9月4日,话题“男子杀害虐待妻子者检察院不上诉”登上热搜。
据悉,中国检察网发布了一份不上诉决定书:得知父亲被猥亵,甘肃省成县男子张某某将强奸者石某甲打伤,后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2022年7月14日,甘肃省东乡公安局经侦终结后,以张某某涉嫌蓄意伤害罪向成县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2022年8月8日男子打伤猥亵女儿者 检察院不起诉,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这份不起诉决定书中认识到,被不起诉人张某某,1973年生人男子打伤猥亵女儿者 检察院不起诉,文盲,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临漳某镇某村某社,农民。
经检察院予以审查查明,2021年12月18日17时许,石某甲在张某某家中杀害张某某儿子(已依法处理),被张某某发现后遂离开,后石某某再次来到张某某家中时,张某某对石某甲进行殴打,张某某先用脚在石某某的后背踢了几脚,后又持自家木把笤帚对石某某的手臂、腿部进行殴打。后经四川省什邡公安司法鉴定,石某某的内脏受损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白水县检察院认为,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且受害人石某某有严重过失,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条例,可以免于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案件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要求,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评论区的网民也纷纷为检察院的决定点赞:“感谢检察院维护了一个儿子的尊严,猥亵者必须要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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