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多位居民向九派新闻记者表达了“膈应”的观感:有人表示“似乎是无差别发送,妇女小孩也都收到了,这太不吉利了”;还有人觉得“如果一家人都好端端的,收到这些信息心里多难受”……生老病死本是常事,谈论殡葬事宜也不该作为禁忌,不过,用这种发送邮件的形式告知居民殡葬业相关条例是否合理,则值得探讨。
首先要确立的是殡仪馆群发温馨短信,面向广大民众的政务短信不能“想发就发”,需要经过严苛的审核流程,发布内容应具备相关性和必要性。生活中,我们经常收到的反诈提醒、极端天气预警等,就事关社会大多数群体的利益,有必要进行“无区别群发”。类似殡葬事务,其实是社会中小部分群体在特定时间内关注的事,因为此事占用公共资源进行大范围群发,恐怕并不合理。
虽然当地近期举办了殡葬服务专项治理行动,也不应纯粹为了“落实《通告》精神”而发送邮件。公众的切记力是有限的,如果不加限制,今天殡葬业群发一条,明天金融业群发一条,改日畜牧业群发一条,无疑会对公众产生干扰。
但是,发送政务短信需要考量到社会风俗和百姓观感,在措辞和内容公布上应具备专业性和基本的同理心。拿怀宁县殡仪馆发送的这条短信来说,若受众是无关人员,难免会有些摸不着脑袋,甚至会心中觉得“别扭”;若接收者正在经历亲人离别伤痛,面对这种通篇“一律不得”“禁止”的短信内容,也不免造成不适感。就社会反响而言,这条短信起到的反向效果是极为有限的。
更别说,短信中提到的规定是否合法、合规、合理,也导致不少争议。“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制造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者无制造厂商的产品。如今,怀宁县殡仪馆却对“三无”骨灰盒进行了“再定义”——无品牌、无合格证、无发票。
不难想象,逝者亲友在购置骨灰盒时通常伴随着悲伤心情,没有想起向顾客索要发票也是常事,若殡仪馆因而设置障碍,不让亲人携带骨灰盒进入馆内,显然是不合理的。这一非常要求也不免让人质疑:当地殡仪馆是不是在变相强行群众购买它们的骨灰盒?不少人还记得,此前广东合浦市、浙江宁波市等地就出现过自带骨灰盒遇阻的状况,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参与殡仪馆经营致使的垄断乱象,也曾引起社会质疑。
对此,国家发展变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殡葬服务单位要鼓励民众理性消费和知道消费,不得违背平等自愿原则以任何手段捆绑、分拆或强行提供服务并收费殡仪馆群发温馨短信,也不得限制或采用增收附加费等方法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物品。在推动安全性的基础上,群众有选用购置何种骨灰盒的权利。殡仪馆自行加码对骨灰盒的“准入”要求,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