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名女子到某楼盘看房。 她想买一个视野更好的高层。 售货员告诉女士,1号楼的风景最好,但靠近马路,可能会有点吵。
女子觉得可以接受,随后以370万的价格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可谁能想到,她买了一个墓景房,推开窗户,眼前就是一片墓地!
金女士于2021年到某楼盘看房,由于是期房,无法实地看房,不知道涉案楼盘是否可以见墓地。
金女士到了售楼处,就跟售货员说,她想要一个视野好的房子,也就是可以远眺,没有任何遮挡的房子。
售货员了解金女士的需求后,向她介绍了涉案的1号和2号房子,并表示比其他房子更便宜,性价比更高。
金女士怕买到朝向不好、地段不好的房子女子买到墓景房要求退款 开发商回应,就问售货员这套房子有没有缺点?
销售人员说,这两栋楼之所以便宜,是因为靠近马路,可能会有点吵。
金女士想了想女子买到墓景房要求退款 开发商回应,觉得噪音问题自己可以接受,只要风景好就行。
但是金女士在接房后发现,房子的视野很好,没有遮挡的地方,但是朝南的三间房可以看到墓地! 面前是一片大墓地!
金女士觉得自己被开发商骗了,气愤地去找开发商讨个说法。 没想到,开发商拿出了她签字的《红线内外不利因素告知书》,上面写着项目东南侧有一片墓地!
但金女士说,“当时我手里拿着好几叠合同,豪宅的销售人员、律师等都在等我签字,是当场签的。”
目前,金女士希望退房,但开发商不同意,坚称他们没有违约! 已履行告知义务!
其实这个回应是有意拖延的,并没有正面回应女子要求退款或适当赔偿的要求。
从买房女子反映的情况来看,当时该楼盘的销售人员以高层建筑不宜观赏为由,故意掩盖“墓景房”的事实。 为了追求销售业绩,没有实现告知义务;
如果当时买房的女人知道这个情况,她可能就不会买房了,也就不会存在现在的纠纷了。
因此,卖方先有过失,应负责退款或赔偿。
买墓景房可以退房吗?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没有明确规定社区与墓地之间必须保持的距离,很多人对此类事件非常敏感。 从法律上讲,只有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才可以退房。 基于这种考虑,买家很难要求退房,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
在“观墓房”的法律纠纷中,一个共同的争论点是该房靠近墓地是否属于卖方信息披露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出让,但出卖人不同意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如在房屋及相关设施中对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的描述和承诺具体确定,且对成交有重大影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确定房价的,视为要约,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说明、承诺的,也应视为合同内容,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