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遇到的劳动争议比较普遍。 部分企业按照病假工资发放隔离期间工资,存在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工人依法隔离期间,工资如何计算和支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吴小文介绍,根据现行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广东:职工隔离企业应正常付工资,COVID-19的定义仍为乙类传染病,根据 A 级管理层的说法,这种特征没有改变。 2020年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仍适用劳动关系防控政策,其中提到不能要求劳动者请病假,因为这是按照国家规定相关政策实施的居家隔离,企业必须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解除这批职工在此期间的劳动合同。
吴晓文表示,在处理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方面,一方面,通过鼓励协商、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引导企业协商解决劳动用工问题。工时、轮班、调整工资等,指导企业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劳动关系问题,尽可能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另一方面,也引导员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依法理性、理性地表达诉求,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双方的纠纷。 也引导企业和员工齐心协力广东:职工隔离企业应正常付工资,共克时艰。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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