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宝马女乘客撞人拖行”系醉驾
辽沈晚报09.0506:47
据悉,湖南娄底一车牌号为湘的奔驰车女乘客酒驾撞人的视频导致网民质疑。视频中一名年轻女乘客撞了人被警方拦下后仍然在打电话,穿着长靴鞋下车后表情淡定。
9月4日下午警方通报撞人拖行,娄底市城管局警察大队对相关状况进行了通报: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照湘K牌照小型汽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水库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照的二轮电动车撞倒事故,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冲出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民警截停。执勤警察随后逐渐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刻送医治疗,同时加强现场调查勘验。经辨认,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乙醇浓度124.51mg/100ml)。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蓄意交通事故罪已被民政机关予以刑事判刑,医疗机构正对伤者谢某进行全力抢救,生命体征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就女司机的身份,有网民曝光称是娄底市中学校医生肖某,记者查询了娄底市中学校官网网站的医生介绍,并未看到有名为肖某的医生,唯一的肖姓女医生工作于第十一病室,其名字与网友曝光的名字不符。记者尝试联系娄底市中学校,不过电话无人接听。
现在被撞的死者谢某在娄底市中心学校进行救治警方通报撞人拖行,记者联系了该学校,该院外科科值班职员表示,情况尚不知道。此前娄底市中心学校急诊科医师曾在接受外媒采访时称经过急诊抢救后,谢某已经转往住院部接受后续救治,目前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肖某某醉驾撞倒人,拖行死者后逃匿,涉嫌违反这些法律?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上海市高院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他觉得:“肖某某主要涉嫌交通事故罪,还存在逃逸的加剧情节,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章,因而出现重大事件,致人受伤、死亡以及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代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判刑或者罚金;交通运输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它非常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部分网友觉得,肖某某还蓄意危险驾驶罪,张公典律师表示不会数罪并罚:“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交通事故罪是结果犯,如果实施了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但同时导致了符合交通事故罪的结果,就按照处罚较重的要求量刑处罚,也就是根据交通事故罪罪名罚款,而不是数罪并罚。”
只是,张公典律师同时还强调,肖某某有也许会蓄意故意谋杀罪:“如果女司机明知终于撞到人了,且人被拖在了车轮下,仍然不管不顾地开车继续实施,就有也许涉嫌蓄意谋杀罪了。”
据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