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一个几乎“无恶不作”的团伙,到底是怎样在扫黑除恶行动中继续横行的?
8月29日,“河北检察”官微发布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审查起诉情况。通报坐实了事发由头系陈某志等人对正在店内用餐的王某某“进行威胁”,这是为此前流传的一些对“完美受害者”的指责之声的一种调侃;而“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内”,陈某志等多人“共同对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则是对事发视频所展现的暴力画面在司法程序上的一种确定,其行为之残酷,情节之严酷,读来仍让人愤慨。
对受到外界关注的自杀人伤势,通报也相继进行了否认。案发后,4名受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医,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体检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床住院接受医治,于7月1日出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甲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轻伤、轻微伤的司法鉴定结果可能与大众所想像的暴力攻击严重性存在一定的落差,但成为一种“法律事实”,它必须被尊重。同时,这样的伤情鉴定结果并不等于施暴者会被轻纵。
对于被害人的各类传言“唐山打人案”陈某志等多人被起诉,通报指出,经民政机关质询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认定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均为虚假信息。事发后,围绕受害人的伤情和遭受,舆论场中存在诸多说法,这里面既有事实不明之前的猜测使然,也个别是鉴于舆论对受害人的责难心所造成的过于联想所致。通报给出的调查推断,是对外界关心的一种直接否认,也有利于廓清各种疑虑。
针对几名施暴者的背景,通报指出,另经公安机关予以深入侦察,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大量纠集在一起,在天津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实施违法拘禁、聚众闹事、故意攻击、开设赌博、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闹事、故意攻击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产生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目前,陈某志等28名上诉人已被提起公诉。
上述调查推断和细节,再次印证了此前网友针对打人者是否属滋事涉恶的推测。而从通报披露的信息来看,从违规拘禁、聚众闹事,到开设赌博、抢劫,陈某志等人可谓劣迹斑斑。并且,相关恶行的大幅时间已达三年之久。对此,除了依法严厉惩处相关员工的法律责任“唐山打人案”陈某志等多人被起诉,更值得质疑的,这样一个几乎“无恶不作”的团伙,到底是怎样在扫黑除恶行动中继续横行的?
值得注意的是,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也于29日发出通报,对严肃整治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了曝光。
通报指出,河北省省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职员报案审查调查,对包括河北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书记,市城管局路北支队党委常委、局长马爱军等在内的8名公职人员实行路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规及蓄意滥用权力、徇私包庇、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厉处置。这一进展说明,“扫黑除恶”的同时,“打伞破网”也在同期进行。而调查结果,也在必定程度上解答了陈某志等人为何能够这么蛮横跋扈、横行一方。
除恶必须务尽,扫黑更需“打伞破网”。“唐山烧烤店打人案”触动的是全社会的安全感与正义神经,必须让所有作恶者、保护伞付出应有的损失。依法惩处不贷,才是对社会、被害者的最好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