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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龙区松华街道办团结社区团结小组人饮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8 21:58:47    浏览次数:56
    导读

    盘龙区松华街道办团结社区团结小组人饮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码:CBL_20211018_105239715招标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盘龙区松华街道办团结社区团结小组人饮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18_105239715
    招标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松华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 其它

    1.竞争性谈判条件

    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松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盘龙区松华街道办团结社区团结小组人饮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盘龙区松华街道办团结社区团结小组人饮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2.2 项目概况:盘龙区松华街道办团结社区团结小组共有145户387人,多年来,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项目区的人饮工程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仍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由于近年来原用水源点来水量较少,加之引水主管老化损坏(原砼预制管),引水过程中,跑、冒、漏现象严重,使本来就少的水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也使当地村民饮用水出现紧张。

    2.4 采购范围:(1)水源点工程;(2)输水管安装,100级DN63(壁厚2.6)HDPE管1171.8m,闸阀井3个;(3)新建200m³水池一座。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83800.98元;

    2.6 工期: 90 日历天;

    2.7 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松华街道办事处团结社区团结小组。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云南省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 的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7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18日09时至2021年10月2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 “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一套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6日 10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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