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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

   日期:2021-04-20 15:54:39     浏览:42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招标公告-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XCG-ZC2021005
2、采购内容:公交车水箱、辅助设施维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约50万元,具体分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或携带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我公司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2日09时30分(采购人自上午9时0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然
电  话:15910800751
E-mail:zb456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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