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月21日(除夕)上午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二)1月22日(正月初一)至1月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正月初五)每天(周三)上午7点至23:00 ) 从早上 7 点到 23:00。
重污染天气及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火区
郑州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理区内下列场所以外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住所;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养老院;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企业厂房、工程建设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车站(含火车站广场)、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通关保护区(以机场为中心东西20公里、南北10公里的矩形区域,涉及新港办、正港办、银河办、滨河办、大营乡、大马乡、岗里乡部分地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高架道路、立交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区域;
(八)输变电、燃气、燃料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
(十)公园(广场除外)、绿地、风景名胜区、森林、苗圃、草原、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域;
(十一)郑州临空经济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确定并公告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有关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不得在住宅楼道、阳台、窗台、屋顶燃放、投掷烟花爆竹; 不提倡在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但必须在社区内燃放。 必须划定安全区域,由乡镇(办)、IT产业园社区服务中心统筹安排,社区、物业等单位配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安全放电。
三、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
(1)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2013)中A类、B类烟花爆竹; (三)燃放时主体朝空中的烟花爆竹,如旋转式、双响炮等。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的规定
燃放时,应按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员密集场所投掷; (2)不得瞄准、指向易燃易爆物品 (3)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4)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的指导下进行。
五、违规处罚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郑州可以放烟花了郑州可以放烟花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布。
郑州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委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
附: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通关保护区地图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通关保护区为每条跑道中心线两侧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围成的矩形区域,如下图所示。 空港区涉及的区域包括:新港办事处、正港办事处、银河办事处、滨河办事处、大营乡、大马乡、岗里乡部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