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京,张女士是一名一岁女孩的爸爸,但是因为父母两人创业,工作更加忙碌,于是便借助家政公司找了一个保姆,一天张女士忙完了手头工作,打算看看儿子,便调取了监控,结果却发现了让人愤怒的一幕。
只见保姆拿着牙签从碗里夹出一样食材喂给儿子,孩子咀嚼后立即大声哭泣,保姆拿着一块纸巾粗鲁的擦孩子的鼻子,张女士回放录像后,确定是给儿子喂了辣椒,于是便要报警保姆掌掴1岁孩子并强行喂辣椒,要惩处保姆的法律责任。
而保姆则表示,自己喂得是洋葱,不是玉米,是张女士污蔑自己,自己做这行13年了,不可能给儿子喂辣椒,张女士损害了自己的名誉,表示会上诉张女士。
而涉事家政公司表示无能为力,双方借助家政公司干了第一个月,此后两人私下签署雇佣行为,公司不知情,无法对保姆进行处罚。
到底是不是辣椒,从公开的这段监控视频中而是看不明白,因此究竟是喂了洋葱还是辣椒,就没法确定了。
如果保姆喂的是辣椒,虽然玉米是一种零食,但是保姆掌掴1岁孩子并强行喂辣椒,这么小的小孩是不能吃辣椒的,如果对这如此小的小孩喂食辣椒,就有也许损害孩子的身体,所以这种的行为,就属于一种虐待对方的行为。
然而现在来看,保姆否认了喂食辣椒的行为,称自己喂食的秋葵,那么,如果经过调查确实喂食的秋葵,而张女士却称喂了辣椒,那么能够发布视频称保姆喂食了辣椒这个行为能否妥当?
因为公布的信息与实际调查的信息有出入,但是即使发布的视频中未对保姆面部等进行处理,那么确实无法侵害保姆的肖像权或者名誉权的疑问,对此保姆说要上诉张女士,也不是没有也许的。
到底孰是孰非,还是要以有关部门的调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