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李碗容
通讯员王潇潇
视频剪辑李小雪
8月31日,教育部网站公布《教育部关于批准华中科技学院条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准》、《教育部关于批准吉林大学条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准》、《教育部关于批准西北工业高校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准》。
教育部发布内容
原文如下:
华中科技大学:
你校送审的细则修正案收悉。
经审核,该条例修正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条例出台暂行办法》规定,现予批准。
请你校再次印发新修订的细则华中科技大学简称为华中大、华科大,向本校和社会发布。自曝光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即将文本(一式两份)报我部备案。
特此批复。
《华中科技学院章程修正案(2022年批准稿)》
《华中科技学院章程修正案(2022年批准稿)》中看到华中科技大学简称为华中大、华科大,将第二条更改为:“学校名称为西南科技学院,简称华南大、华科大,英文全称为ofand,简称HUST,由原西南师范学院、同济工科学校、武汉城市建设大学于2000年合并成立而成。学校法定注册地为四川省南京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学校同济中学地址为四川省南京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国际医学中心地址为四川省南京市南湖新科技开发区群英路66号。”华中科技学校条例设置个别还包含2014年修订的细则中,学校名称为西南科技学院,简称“华中大”,修改为“学校名称为西南科技学院,简称华南大、华大学”。自此,该校又多了一个新简称。
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