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上海徐家汇万达广场一楼,网传一男子倒在大街的指示牌旁,双眼紧闭,左手臂“插”了一把刀,衣服上捡起“鲜血”,感觉伤势很严重。事后经确认,该女子疑似为爱好者,模仿被刀“捅”的角色,不过还有网民说,当时该女子做的是公司的营销活动。(据8月29日都市快报)
该男子所谓的“表演”现场(照片来源橙柿新闻)
这些行为,只能说是无聊、无脑、无底线。上海陆家嘴万达广场是该区域的商业中心,热闹繁华,人来人往,你身着便装,胸口“插刀”,血淋淋地往地上一躺,往来的人能不担心吗上海男子当街被“捅”?系角色扮演,能不报警吗?拿社会治安案子造假开玩笑,这不就是纯纯地打乱社会秩序,浪费警力资源吗?假如引起不必要的恐惧,造成对方惊惶慌张而受损,又该谁负责?真是无事生非,毫无分寸,浪费民警和你们的时间。
说哪个“角色扮演”“”,很肯定就是认为事情闹大了,找个理由而已。老“二次元”都明白上海男子当街被“捅”?系角色扮演,角色扮演首先得有明显的角色特性,一眼能够看得出是在演谁。据报导,该商场曾经的确有漫展,也有穿成“蜘蛛侠”的人走来走去,但很肯定,一般人发现“蜘蛛侠”并不会慌乱,也不会报警,都明白是在“扮演”。
该男子“插着刀”接受警方询问(照片来源橙柿新闻)
然而从那位“插刀者”的着装和行为来看,实在看不出他扮演的是哪个有认知度的角色,而从遭到警察这一点来看,他估计还认为自己演得很好,特别入戏。
无论是满足自身恶趣味,搞所谓恐怖悬疑的“表演”,还是为了打动眼球,拍短视频搞营销,该男子的所作所为都可以称得上是“自己享受,恶心别人”。不清楚有多少关切事态的人,会认为自己“一片热心喂了狗”,以后发现这种的事,还会不会关心,会不会迅速报警?一个人的无聊谎言,伤害的是社会的互信。
该男子所“表演”的地方恰好有漫展,有“蜘蛛侠”出没(照片来源橙柿新闻)
可以显然的是,该男子接下去可以沉浸式地“表演”被处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要求,散布流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以及以其它方式刻意妨碍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也要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金。希望在被罚款的之后,他也能好好“入戏”、老实受罚、认真反省。
短视频发展所带给的高流量、高利润,让不少人心疼不已。他们蜂拥而上,为了博眼球、拍段子,总是恨不得搞一个“大事情”。不是遮挡号牌飙车,违反交通规章被查,就是在地铁上瞎喊“有地雷”,犯伪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拘留。可见,“拍段子”“搞表演”绝不是背叛恐吓对方,破坏社会秩序的理由。这种既不可笑,又违背法律和道德的段子,也必定不可能有哪些流量,只可能让炮制者得到法律制裁。而这些带有误导性和煽动性的行为,其伤害性也不可忽视,法律要加强,舆论也应指责。因为事关公共安全的有害玩笑,谁都开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