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阳市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升级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109_105306863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
投资金额:168.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升级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的委托,就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升级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文件编号:HNYJGC20211101
2.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升级维护项目
3.招标内容:为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在保证信息安全基础上,将税务干部的办公平台由税务专网向移动终端延伸。探索移动办公,以互联网思维驱动税务内部管理、工作流程、工作方式的转变,满足不同人员、不同岗位便捷获取信息、及时办理公务的需求,提升行政效能。
4.预算金额:约168万元
5.数量:189人(其中移动办公完全服务164人,移动办公部分服务25人)
5.服务期限:24个月
6.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根据法规要求,如供应商为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或广电网络运营商的,可授权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使用其资格和资质参与该项目投标。提供总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或广电网络运营商可授权其分公司投标,如供应商为分公司的,资格要求中可提供总公司(或分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 户行)、或2019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z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1年 11 月 9 日至2021年 11 月 15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资料: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础电信运营许可证等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
(以上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 11 月 29 日15时30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