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冶德贤公馆东区项目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W08M
1.招标条件
青岛中冶德贤公馆东区项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青岛中冶名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青岛中冶德贤公馆东区项目幕墙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鸿雁河一路333号,项目名称为中冶德贤公馆。售楼处位于鸿雁河一路,石林二路与石林三路之间。售楼处建筑面积约2893平方米,无地下部分,地上三层
合同估算价(即招标控制价):1188.2 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青岛市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1) 幕墙及保温专业分包单位应具备符合承揽本工程要求的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资质等级要求:幕墙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及设计资质。
(2)招标图纸所注明的幕墙、保温一体板工程。施工范围为住宅单元入楼门厅、社区大堂、商业网点沿街外立面的各种幕墙工程、保温一体板、雨棚工程。包含外墙保温、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幕墙、钢结构雨棚、格栅等及岩棉一体板(水包水涂料及金属漆)、玻璃幕墙、玻璃屋面、玻璃栏板、格栅、百叶、亚克力板等。上述施工内容相应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施工;层间防火封堵以及其他设计规范要求部位的防火封堵;招标范围内工程的防雷施工及与防雷预留点进行连接;
与外墙相关的的保温、避雷、压顶、收口、封边、防火措施等,外墙变形缝节点细化及施工等工作的深化及优化设计、计算、图审(须通过)、供应、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实体样板制作、安装、拆除,试验达标通过。提供整套竣工资料,配合节能资料核查,节能验收检测、档案资料整编工作,配合节能验收及竣工验收。
(3)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环境保护、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及包含材料的供应、运输、安装及吊装、各种检验试验(含物理性能检测)、脚手架或吊篮、安全网等各种施工措施,深化设计、复核尺寸、成品保护、安全文明设施。含与其他单位互相影响互相交叉的措施,含夜间施工、风雨天施工的措施、必要的赶工措施、售后维保等工作内容。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并按照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z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要求组织施工,规定要求不一致时,按z高要求执行;
本次招标合同价格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深化设计并通过图审、供应及安装、加工、包装、装卸、运输、运输损耗、样板(施工、整改及拆除)、安装调试、运输保险、幕墙四性试验等相关试验及检测(含第三方检测费用)、方案编制费、专家论证费、技术支提供、相关验收、地方准入、环保备案、节能检测、复检工程使用前和售后服务的一切相关费用及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质检部门要求复试所需取样的材料、试验等费用。
(4)在建筑图、招标图纸的基础上设计完成完整的全套招标范围内工程深化施工图。图纸及资料应包含设计说明、材料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所有节点大样详图、各种定制材料的模具图、系统装配详图、预埋件施工图(招标图不符合要求时)、四性试验图、视觉模型图、设计计算书、安装技术说明书、样本、竣工图等,并保证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能通过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专业顾问公司及审图公司评审盖章通过(必要的审批费用应包含在相应报价内)。同时,分包人有义务对图纸进行优化以为发包人节约成本。
(5)投标人需依据图纸、政府下发的各项规程规定,如建办质【2018】31号住建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组织并通过与承包范围相关联的施工及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如需要)(幕墙施工、外墙外保温施工、脚手架搭设、吊篮搭设等),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相应报价内。
(6)幕墙、保温及保温涂料一体板实体样板制作、安装、整改、拆除,淋水及气密性试验。提供整套竣工资料,配合节能、消防资料核查、检测、档案资料整编工作,配合节能、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
(7)中标人需依据招标图纸,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实施。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包括各种施工材料按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资料归档。详见工程量清单。
(8)工程图纸范围内容、设计变更、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图纸深化、供货、加工、安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以及售后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环境保护、安全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9)投标人须在中标后15日内出具工程全部深化方案及图纸,合同范围内幕墙、屋面深化设计图纸(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并提供,达到满足建设方和设计师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条件)。并保证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能通过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及审图公司评审盖章通过(必要的审批费用应包含在相应报价内)。对施工中发生变化的部位,中标人须在收到指令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方提供深化图纸,深化图纸须达到满足建设方和设计师要求深度、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条件。
(10)中标单位负责幕墙防雷系统,及与防雷接地预留点的有效连接。
(11)关于预埋件埋设:中标单位入场后与中标单位有关的预制埋件(除包含深化或优化施工图纸中标识的预埋件外,图纸未标识而实际须发生的应埋预埋件),由中标单位在结构上进行安装,并在砼浇筑前及过程中安排专人看护幕墙埋件。中标单位需要负责预埋件的设计、布局校核(不符合要求之处分包重新出图)、材料供应及安装,同时由设计院、专业顾问审核。中标单位应复核预埋件的各项力学性能是否满足要求,并提供所有埋件反力供设计院校核结构安全,并充分考虑幕墙预埋件的偏差(包括预埋件完全不可用),并在投标阶段提出合乎设计意图的纠偏方案,相应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措施费项目中予以考虑,中标后不得再以此要求经济赔偿和延长工期。因任何原因导致的预埋件不能使用时,如采用后置埋件,后置埋件的设计、布局须在经过设计院结构专业、专业顾问审核、甲方设计部和工程部核准及测试后方可进行后置埋件埋设。有关埋件的相关费用一次性包干,不予调整。
(12)招标范围内工程,由中标单位负责相关进场材料的保护,及施工完成后的成品/半成品保护(需粘贴保护膜)至竣工备案并移交户内精装修,直至竣工交付。在项目交付前,中标单位负责对外饰面受到损坏的保温一体板、石材、铝板、玻璃、铝型材等材料进行修复,对损坏、漏气、破裂、及不可修复性划痕的保温一体板、石材、铝板、玻璃等材料进行更换。由第三方造成的破坏、划痕、污染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但责任认定的相关支提供性资料(照片、影像等)由分包人提供。成品保护不到位处全部由分包人负责。
(13)铝板、铝型材表面涂层颜色以业主及设计师确认为准,价格不做调整。
(14)部分型材断面如需要新开模具,投标方应对生产厂商进行了解,投标时视为已经考虑开模费用。
(15)投标单位投标时应充分考虑24小时以内的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冬雨季施工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以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16)中标单位需自行解决工人住宿问题。
(17)中标单位需配合发包人要求,根据样板房施工及开放节点要求(如根据需要:提前施工样板房楼层的幕墙,具体施工范围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
(18)中标单位须提前对结构进行复核,如因中标单位未复核直接下料加工导致废料及延误工期,或为抢工期强行安装导致工程外观效果、功能、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9)招标范围内工程均须先做实体样板由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所发生费用不予增加工程量。样板施工、整改及拆除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考虑,后期不予追加。
(20)石材、铝板、玻璃、保温一体板等幕墙安装完毕后,安装施工方应自行对全部外石材、铝板、玻璃等幕墙进行渗漏水检验,淋水试验按照国家规范《建筑幕墙》GB21086-2007附录D,统一技术标准进行。具体指标详见技术说明。
(21)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的所有措施不予以增加工程量。
(22)中标单位需尽到协助发包人对施工方面进行检查和提醒的义务,同时须就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上的问题同节能、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相关部门验收的顺利通过,招标范围内工程的节能验收、消防防火验收由中标单位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试验费用、论证费用、验收费用一并计入投标报价,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23)材料供应、安装以及图纸与资料虽未标明但为本工程施工、验收以及使用所必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24)中标单位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和计划。幕墙及外装饰系统的材料样品、性能测试样板、视觉样板及施工样板等,其中性能测样板、视觉样板以及施工样板应在施工进度计划中加以考虑。
(25)以上所有招标范围设计深化方案和图纸及材料样板须建设方及设计师确认后方可施工。
(26)发包人有权对上述施工范围做出调整,不论增减以及增减数量多少,中标单位都须无条件接受。
(27)上述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踏勘及仔细阅读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并完全了解本专业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此外分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本专业工程施工有关的地铁保护、环境清理、扬尘控制、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垃圾清理及防疫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具有/(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参与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项目经理需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中的/个标段投标,但z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