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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岳麓区谷山中学一期工程及谷山青山片区华安路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27 13:59:17     浏览:74    
核心提示:公告:岳麓区谷山中学一期工程及谷山青山片区华安路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码:CBL_20211027_7709797134790656标讯类别:国内招标资

公告:岳麓区谷山中学一期工程及谷山青山片区华安路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27_7709797134790656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岳麓区谷山中学项目一期工程及谷山青山片区华安路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岳麓区谷山中学项目一期工程及谷山青山片区华安路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费用约1.9亿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岳麓区谷山中学项目一期工程及谷山青山片区华安路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谷峰村;

1.2.3项目基本情况

岳麓区谷山中学项目位于望岳街道华安路以南,总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一期工程包括学校的教学楼、综合楼、门卫室及对应的室外环境等教学区域,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34971.59㎡。谷山青山片区华安路项目东起西二环,西至谷山中学西北角,道路全长644.52米,路幅宽度18米。岳麓区谷山中学项目一期工程及谷山青山片区华安路项目工程费用约1.9亿元。

1.3工期要求:暂定总工期250日历天(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交付),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包括岳麓区谷山中学项目一期工程及谷山青山片区华安路项目工程总承包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发承包的范围(具体以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发承包范围)。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批复及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z终发布的模拟工程量清单内容和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内容为准。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采购工作内容:包括岳麓区谷山中学项目一期工程及谷山青山片区华安路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具体采购范围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长沙市结构优良工程。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z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发文,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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