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崇左市大新县昌明乡五榕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26_105264272
招标人: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417.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大新县昌明乡五榕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已由新自然资函【2020】1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崇左市大新县昌明乡五榕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建设地点:崇左市大新县昌明乡五榕村
建设规模:崇左市大新县昌明乡五榕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8.1187公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上限控制价:417万元
要求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崇左市大新县昌明乡五榕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招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2021年9月1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1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