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保县2号地块2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21_10525139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河北鸿蒙贰号风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风电光伏发电综合利用(制氢)示范项目康保县2号地块2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鸿蒙贰号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号地块250MW风电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康保县2号地块250MW风电项目位于张家口市康保县屯垦镇、康保镇、闫油坊乡附近,站址地貌为丘陵、平原两种类型。项目地为东经114°7210.1″,北纬42°8528.1″。场址中心距张家口市直线距离约125km,距康保县直线距离约8km,站址建设地靠近乡道,交通便利。项目装机容量250MW,本项目在光伏2、4号升压站内扩建220kV主变压器1台,容量为250MVA,通过已建光伏2、4号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送出,35kV风机进线10回。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康保县2号地块2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即风机及附属设备采购外,包含项目所有勘测设计、采购及施工、征租地、建设用地及其他手续(含并网)办理,直至完成并通过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以及提供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包括(不限于):
2.2.1勘察(测)设计:风电场区、220kV升压站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必要的招标设计、专题(环保、水保、消防等)设计,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提供竣工图纸。
2.2.2设备及材料: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风力发电机组本体采购除外)、催交、运输(含大件设备运输牵引,二次转场等)、管理、施工、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培训服务、参加设计联络、协调会;与其他有关厂家的配合工作。提供图纸和资料。
2.2.3土建及安装:风电场土建(包括水保、环保)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220kV升压站扩建;施工辅助工程(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场平)施工;项目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并网、商业运行,参加并通过竣工验收。
2.2.4征地及项目验收:负责协调与本项目有关的地方关系和民事关系,办理施工征林、征地等手续,并按照工期要求联系协调相关单位完成电站并网的一切手续,并完成专项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水土保提供验收、档案验收、消防验收等);确保风电场按期投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康保县2号地块250MW风电;
2.4计划工期
2.4.1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进场施工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
2.4.2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的里程碑节点完成时间按时完成各节点工程内容;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里程碑各节点工程款,投标人不能因进度款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及设计资质(勘察资质要求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电力甲级或风电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同时具有近3年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承接过至少1个 100MW 级及以上规模且作为EPC 总承包方的风电项目(牵头单位)、累计承接过不少于250MW 级及以上规模作为 EPC 总承包方的风电场业绩(牵头单位),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其他证明材料);
3.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或电力工程安全员B级及以上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能证明其管理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经理任命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主证明材料等;
3.5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一栏(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协议中至少包括合同履行义务、责任划分等内容。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 2021年10月27日。
4.2.提供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及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
4.3招标文件的售价: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提供
5.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提供予以拒收。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