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分行宣传设计制作印刷等公司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19_10524341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宣传设计制作印刷等公司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长春市。
2.2 招标范围:广告宣传品设计制作印刷、布放。
2.3 服务期:二年。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入围家数:z多入围5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8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