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琼山区土地整治项目招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19_10524333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海口市琼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为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拓宽投资渠道,决定对琼山区区域范围内耕地后备资源拟实施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为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琼山区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商以确定社会资本投资主体。现提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商单位
海口市琼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
2.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琼山区区域范围内。
2.项目规模:目前区域内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约1500余亩(参见本招商文件第五章“招商需求”附件一《资源潜力调查表》),上述潜力资源及数据仅供申请人参考,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所选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潜力资源,具体选址及开发数量z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选址复核规模为准。
3.开发期:4年,其中管护期不少于3年。
3.招商模式
通过公开招商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审核,确定z多5家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每个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应在琼山区区域范围内自行选取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潜力资源)进行开发,并按相关规定协商签订《琼山区土地整治项目委托投资建设合同》。
4.运作模式及投资收入来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见》(海府规〔2021〕4 号)确定执行。
4.1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资规局)给琼山区提供的耕地后备资源由确定的各家社会投资主体根据相关规划、情况自行选址和选址确认(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确认),涉地涉农土地流转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谈判及合同签订,测绘,勘探,设计和预算报告编制(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市资规局批准),施工,监理,资料整理,自验,初验(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终验(市资规局组织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备案(省资规厅),入库(自然资源部),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区政府),按照“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全额投资,自主开发建设实施,全担风险”的项目运作模式。
4.2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收入来源。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项目,自然资源部确认的补充耕地指标,扣除无偿上交省政府的20%补充耕地指标、扣除无偿上交市政府的40%补充耕地指标后,剩余的40%补充耕地指标由市政府向琼山区政府购买,其价格按补充耕地指标通过自然资源部复核备案入库当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z近3批次同类指标成交价的平均计算(省级统筹指标的限价不作为参考价)亩均价格,提供100%(含100%)的亩均价格乘以项目备案入库的40%补充耕地指标收入支付给琼山区政府财政,琼山区政府财政提供90%(含90%)的亩均价格乘以项目备案入库的40%补充耕地指标收入直接支付给社会资本投资主体作为社会资本投资主体的投资收入来源,并签订《琼山区土地整治项目委托投资建设合同》(区政府、区城投公司、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三方合同)履行权利义务。
5.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资格条件
5.1资质及信誉条件:
5.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
5.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5.2申请人投资能力条件:
5.2.1每个申请人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的投资承诺(股东会议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银行融资意向书);
5.2.2每个申请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成立或指定项目公司并按项目进度向项目公司分期注入所承诺的投资款,项目公司注册地址应为项目地所在省辖市区域内,项目公司应由中选社会投资主体控股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元。该项目公司为《琼山区土地整治项目委托投资建设合同》中选社会投资主体的承继方。
5.2.3每个申请人须承诺在签订《琼山区土地整治项目委托投资建设合同》之前提供人民.币叁佰万元的履约担保(以现金转账或者银行保函等其它非现金形式)。
5.2.4每个申请人须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不低于300亩的土地整治工程基本完工。
5.2.6承诺项目验收合格后管护期不少于三年,在管护期间确保项目区所有工程设施有效稳定的利用,水田、"旱改水"保证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生作物,在干旱缺水的时候,实行水生作物和旱生作物轮种,旱地(水浇地)保证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旱生作物,并且保证"非农化"、"非粮化"。
5.3本次招商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3.1联合体申请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投资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申请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申请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3.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申请、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申请文件一起提供。联合体中选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商单位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申请。
5.4.申请保证金要求:
5.4.1申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拾 万元。
6.获取招商文件时间及要求
6.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0日9:00至2021年10月27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招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00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