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鑫兴经济发展总公司鑫兴佳苑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15_105235873
招标人:烟台开发区鑫兴经济发展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烟台开发区鑫兴经济发展总公司鑫兴佳苑续建工程施工,招标人为烟台开发区鑫兴经济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烟台开发区鑫兴经济发展总公司鑫兴佳苑续建工程施工包含25#楼及网点、26#楼、27#楼、28#楼及网点、29#楼、30#网点、31#网点、幼儿园及地下车库的续建、修复、加固工程以及新建换热站。土建部分:本工程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续建部分为砌体、外墙保温、外墙干挂石材、外墙真石漆、幕墙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屋面工程、室内抹灰及公共区域的装修、已完部分的修缮及加固工程等。安装部分:包括给排水、电气(包含弱电管盒预留)、采暖、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计划投资额约1.3亿元。
2.2项目地址:本工程位于烟台市。
2.3 计划工期:自2021年12月10日开工至2023年5月31日前完工,总工期537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4 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2年。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提供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5日8时00分至2021年10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
4.2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