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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丽江站500kVA箱变安装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2 10:12:53    浏览次数:37
    导读

    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丽江站500kVA箱变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码:CBL_20211011_105221540招标人:应急管理部南方航

    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丽江站500kVA箱变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11_105221540
    招标人: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丽江站
    投资金额:40.918739万元

    受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丽江站(下文部分地方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次“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丽江站500kVA箱变安装工程” 提供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服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就本项目所需服务及货物参与磋商。

    1、项目内容及概况:

    1.1项目编号:YNLB-LJ20211003

    1.2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丽江站500kVA箱变安装工程

    1.3项目地点: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丽江站。

    1.4项目预算:409187.39元.

    1.5实施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6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资质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至开标当月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开标当月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自行承诺)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2.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2 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20】38号文的要求,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标专家备查)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5具有四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提供证书的视为无相应资质;

    2.7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 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逾期未领取磋商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磋商邀请。

    3.2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3.3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场时不需提交);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4.1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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