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文昌市月亮湾污水处理工程(勘察)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招标人:文昌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KJ2021-012
项目名称:文昌市月亮湾污水处理工程(勘察)
预算金额:¥79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z高限价(如有):¥7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 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应在公告时间之后);
3.6、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7、缴纳投标保证金;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8日08时30分至2021年05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5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然
电 话:15910800751
E-mail:zb456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