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市中心医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招标人:郑州市中心医院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中心医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科研设备采购,详细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荧光倒置显微镜采购;(002)超高速冷冻离心机、高速冷冻离心机、细胞冷冻离心机采购;(003)超微量分光光度仪、荧光定量PCR仪、核酸提取仪采购;(004)多功能成像仪、多功能酶标仪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需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投标产品投标货物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需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产品分类界定通知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6、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3日08点30分到2021年04月30日17点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15点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7日15点30分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然
电 话:15910800751
E-mail:zb456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