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局临电增容315KVA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局委托,对其临电增容315KVA工程组织比选采购,本项目已由《关于太原邮件处理中心临时用电变压器购置立项的批复》企发函〔202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局,建设资金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报建且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局临电增容315KVA工程
二、项目编号:SZT2021-SX-QT-GC-0228
三、采购内容:
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大运路以东、八号线以南、大运东路以西、八号线南街以北,新建集普邮、快递包裹、标准快递、包配一体化的太原邮件处理中心。临时供电增容方案已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批准,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
2.工程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
3.工期:25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缺陷责任期z低为:12个月。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满足供电通电要求。
四、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同时具有(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四级及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三年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七、比选时间
1.比选时间:2021年4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然
电 话:15910800751
E-mail:zb456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