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木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招标人: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55.0万元
受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木制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SDHQ21-ZHZHGB-049。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木制品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约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含13%税),人民币肆拾捌万陆仟柒佰贰拾伍元陆角陆分(¥486,725.66)(不含税);自筹资金。
2.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mm)
1 木制地板台
(含面板) 1080(±5)×1080(±5)
2 1020(±5)×1020(±5)
3 1145(±5)×1145(±5)
4 1200(±5)×1200(±5)
备注:①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值,招标人将按中标人的实际工作量来进行结算。
②评分时仅使用“元/套”价进行计算。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z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供货主体分包、不得转包;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5.如法定代表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7.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必须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11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九、开标时间:2021年5月11日15时00分。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然
电 话:15910800751
E-mail:zb456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