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224_105446573
招标人: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投资金额:1070.66万元
受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对大理州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进行招标,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疫情防控便利化紧急采购项目,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理州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参数及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价:1070.66万元(其中A包:173.60万元;B包:435.00万元;C包:258.50万元;D包:203.56万元)
|注:本项目共4个包,供应商需对所投标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标包,秉着多投多中的原则。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投产品为医疗设备且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拟投产品为医疗设备且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元):1000元/包/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八、开启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汪工
电话:15811375877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