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224_105446615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山明珠楼景区管理中心
投资金额:164.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预算金额:1,640,000.00元
1.项目内容:对景区内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零星维修工作,包括①委托开展公共服务设施维修维护费:管理用房(票房)、厕所等建筑物设施、景区道路(主干道、绿道、消防通道、园路)、栏杆(热镀锌栏杆、混凝土栏杆、塑木栏杆、不锈钢栏杆等)、亭廊、花基修补、座椅修补、围墙修补、交通服务设施(停车场、交通标示等)、标识系统(景区导览牌、标识牌等)等;②委托开展主干道路灯、绿道路灯、其他照明设备及供电线路维修维护费用;③委托开展给排水系统维护(给水系统、污水系统、景区防涝排水设施维修维护等);④电房维保、房屋防雷检测及修复、公共区域专用设备维修费等;⑤委托开展消防供水设施维修维护费;⑥委托购买五金、水电、厕所等零星维修材料;⑦增加亭廊气氛灯等维修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山明珠楼景区。
3.报价人以结算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结算下浮率≥0%。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
4.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实际修缮服务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并进行按实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报价人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格式1。
4.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汪工
电话:15811375877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