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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永安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磋商公告

   日期:2021-12-21 18:39:08     浏览:38    
核心提示:汾西县永安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磋商公告招标编码:CBL_20211221_960831987973120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资金来源

汾西县永安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221_96083198797312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汾西县永安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50万元

5.z高限价:68.50万元

6.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594.29㎡(约合47.39亩),建筑基底面积15850.46㎡,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14002.98㎡,绿地面积1740.85㎡;总建筑面积17090.19㎡(计容建筑面积31684.6㎡)。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1209.08㎡,综合楼建筑面积1270.38㎡,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4568.45㎡,门房建筑面积25.96㎡,水泵房建筑面积16.32㎡。

7.采购需求:汾西县永安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8.服务期限: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明确企业类型,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满足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声明函等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2月22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28日23时59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人:汪工
电话:15811375877
邮箱:zbcgc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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