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公安局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220_105429645
招标人:丁青县公安局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丁青县公安局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丁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丁发改项管【2021】175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丁青县公安局。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改造特警大队厕所,涉及工程面积72m²,主要建设墙地砖铺贴、防水工程、洁具更换。刑警大队楼顶钢结构工程540.80 m²、觉恩乡派出所更换门窗8樘、木地板135 m²,户政股及赞龙桥警务站维修,涉及工程面积约10 m²,更换管线约600米。巴达乡派出所围墙改建约307米。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全部申请县公安局业务经费中解决;
2.4建设地点:丁青县境内;
2.5计划工期:12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8]275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1 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8 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
(4)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或上岗证等;
(5)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近三年承建的类似项目业绩;
(7)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五、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比选应答,比选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工
电话:15811375877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