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太仓港区滚装岸线规划方案调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215_10541737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海通(太仓)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根据苏州港太仓港区浮桥作业区滚装码头工程前期工作安排,海通(太仓)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苏州港太仓港区滚装岸线规划方案调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为满足太仓港区腹地持续增长的商品汽车运输需求,带动相关增值加工与零部件物流产业发展,编制形成了《苏州港太仓港区滚装岸线规划方案调整》,拟将《苏州港总体规划(2013年-2030年)》中位于茜泾作业区下游通用泊位区的汽车滚装岸线调整至浮桥作业区集装箱三期工程上游,占用岸线708米,该段岸线在《总体规划》中原规划建设5~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现拟对《苏州港太仓港区滚装岸线规划方案调整》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编制苏州港太仓港区滚装岸线规划方案调整环境响影分析技术报告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1)回顾《苏州港总体规划(2013年-2030年)》;
(2)收集规划方案调整研究范围的环境资料,开展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编制形成《苏州港太仓港区滚装岸线规划方案调整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报告》;
(3)配合招标人组织专家咨询会;
(4)提交《苏州港太仓港区滚装岸线规划方案调整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报告》
(5)报批过程中,项目单位应全力配合提供相关必要的咨询服务工作。
2.3工作周期安排: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自然日内提交《苏州港太仓港区滚装岸线规划方案调整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报告》。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不少于4名注册于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提供注册信息截图、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4)企业业绩:近3年内至少有1个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会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5日14:00 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5日14:30 时。
联系人:汪工
电话:15811375877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