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长春市第十七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ZX2021-115
招标人:长春市第十七中学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受长春市第十七中学的委托对 长春市第十七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长春市第十七中学,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X2021-115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十七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1)人员情况:学校现有学生约1300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约160人;
(2)食堂经营及使用场地:约1600平方米,相关设备齐全。
服务内容: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厨房、餐厅的餐饮服务及内部生活小超市经营管理(超市经营管理按主管部门z新文件要求执行);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合同期为3年,每年一签;
服务地点:长春市第十七中学;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为2021年长春市集配A级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包含高级职业经理1名、高级公共营养师1名、高级厨师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1名,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原件;
3.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7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0日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证书;
(3)银行开 户许可证或开 户证明;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高级职业经理1名、高级公共营养师1名、高级厨师1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1名,提供以上人员证书;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2021年12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0日16时30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