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金融投资集团司及其子公司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123_10534843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债权清收法律服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债权清收法律服务
2.项目编号:XNXJ-2021-017
3.采购内容: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债权清收法律服务
4.z高限价:1、债权清收基础服务费:不高于5万元/年;
2、债权清收风险代理: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债权清收协议有效期为2年。(服务期内,每年度采购人对中标服务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含: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律师执业服务的机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及指派提供服务的律师有不良记录或受到行政机关及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否则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由供应商拟派被授权代表一次性携带包括但不限于本章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形成报名文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上述资料不完整、弄虚作假的,将被拒绝报名申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09时30分整
联系人:彭工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