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济宁市飞灰综合处理厂厂区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123_10534789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济宁市地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济宁市飞灰综合处理厂厂区运营管理项目(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济宁市飞灰综合处理厂厂区运营管理项目(运营服务)
3、预算金额:400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飞灰综合处理厂厂区运营管理项目(运营服务),主要内容为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固化物的进场称重及准入登记、卸料、填埋作业、堆体覆盖、整形、雨污分流、地下水导排、渗滤液导排、场内除臭保洁、临时道路铺设、污水站运行、厂区安保、保洁;环保部门及环评要求的各项检测;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求的各项运营管理工作;环保安全生产工作;及业主交办的运营相关及生产作业相关的其他工作,共分为一个包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无需再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
1.2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3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 (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电子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审计报告或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四、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时30分
联系人:彭工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