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公司经营状况综合分析中介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公司经营状况综合分析中介机构,该项目由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工作,经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成交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公司经营状况综合分析中介机构
2.2项目概况:具体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委托开展。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竞谈范围:全面摸清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资产、负债、收入利润、债务化解、投资管理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举措和下一步发展方向建议,保证出具的成果文件符合公司要求。
2.5服务期限:以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准,具体按采购人要求开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
3.2若总所或总公司无法直接参加竞谈,可授权其下属分支机构参加竞谈;若分支机构参加竞谈,应当提供总所或总公司授权的证明文件(须提供证明材料);
3.3谈判申请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谈;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3.4企业类似业绩: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项年报审计项目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年报审计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1)谈判申请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竞谈前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谈判申请人提供声明函或相关网站截图。
3.7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规定,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8成交人在中标后,如遇本项目不实施的情况,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3.9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0本项目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报名事宜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不提供邮寄服务。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上午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