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银行燕郊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分行本部食材分包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对“中国银行燕郊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分行本部食材分包项目”进行公开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燕郊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分行本部食材分包
项目编号:BOCYJ-JC-2021019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燕郊分行食堂食材,预算金额52.56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技术需求书”(报名合格之后发送)。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六)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但是人名单。
(七)被邀请谈判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 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九) 被邀请谈判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被邀请谈判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谈判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十一)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3日10时00分
磋商地点:以采购文件规定地点为准
七、其他
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3、金融同业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章。
5、经营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经营住所照片(名称、门牌、经营场景等)、经营住所地图位置图片。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