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杨林镇中心学校辖区内小学食堂肉类蔬菜等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112_10531686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嵩明县杨林镇中心学校
投资金额:160.0万元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嵩明县杨林镇中心学校委托对“嵩明县杨林镇中心学校辖区内小学食堂肉类蔬菜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嵩明县杨林镇中心学校辖区内小学食堂肉类蔬菜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段。
2.4采购内容及范围:嵩明县杨林镇中心学校拟需对辖区内10所小学食堂营养餐生活物资配送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括:蔬菜类、肉类、调味品类、干菜类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5供应商确定方式:本项目z终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供货服务。成交人确定后,具体的采购品种及数量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分批次进行采购。
2.6供货数量:用餐人数约4728人,具体配送数量以采购人每次下达采购需求为准。
2.7交货地点:嵩明县杨林镇中心学校辖区内小学(采购人指定)。
2.8供货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学年按210天计算,具体配送时间以采购人每次下达采购需求为准。
2.8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的质量要求、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质量标准及要求。
2.9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约为人民币160.00万元,(具体以采购人每次下达采购需求为准),具体结算金额按照实际供货验收数量、品种及单价进行结算。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销售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磋商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3磋商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售后服务,磋商申请人须在昆明市区域内有常设机构,在项目地有完善快捷的服务体系,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本地化供货及售后服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和财务亏损状况,并提供2019年~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3.6磋商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等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3.7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能够体现查询时间的查询结果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磋商申请人。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磋商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正常休息),持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
4.2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套,售后不退。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时00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