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临港经济区(南北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111_10531423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梧州临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9945.03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梧州临港经济区(南北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配套基础设施B区工程、小区外工程及二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梧州临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梧州临港经济区
建设规模:B区工程:机场快速路延长线设计路线长497.189米,标准段宽36米,展宽段宽55米;进港大道延长线设计路线长620.728米,标准段宽46米,展宽段53米;小区外工程:场地平整21015.2平方米,排水管网长870米,绿化面积19571.9平方米,道路硬化铺装面积1401.1平方米;土石方平整: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639.6平方米(折合约50.46亩)。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9945.0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7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边坡支护、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业主办理审批、现场服务。施工内容: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边坡支护、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具备 市政行业 工程设计 甲 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甲 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的 一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2018年(应填写年份)以来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或投资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