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平台建设及数据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平台建设及数据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业主即招标人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为促进集团产业数字化向数字产业化蜕变,支撑集团未来对如大数据、物联网、AI应用的数字化创新,急需整合全集团IT资源,全新设计和构建统一的、先进的、健壮的、自主可控的数据中心和建投云平台,实现资源高效利用、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能耗,稳定运行,互联互通的目的,计划开展建设云私有云平台项目,同时根据集团未来发展需求,进行数据中心机房的建设。
2.2建设周期:在物理机房环境具备部署的条件下,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本项目建设周期共7个月。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发货及硬件安装。硬件上电完成,开始硬件验收。云平台软件在硬件安装完成后进行为期1个月的云平台相关软件的安装,调测,使其具备试运行条件,达到云平台验收条件。云平台验收后进入为期4个月的试运行和应用迁移工作,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稳定、正常为试运行合格,试运行期满后进行竣工验收。试运行期间出现不合格事件(系统自身运行不稳定、不正常),则试运行期从故障消除后重新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则试运行合格后方可进行项目z终验收。
2.3建设地点: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
2.4 质保期:硬件质保期三年,从硬件到货验收后,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软件质保期一年(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特别说明的除外),从云平台搭建完成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须符合行业标准。若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任何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则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若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任何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则按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标准执行。
2.6招标范围: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平台建设及数据中心配套设施采购包括云平台系统和数据中心配套设施,具体内容如下:
2.6.1云平台系统范围包括:云平台系统软件、硬件设备及其软硬件相关实施服务的建设。
2.6.2数据中心配套设施范围包括:不间断电源及蓄电池组系统、暖通(精密空调等)系统、机柜及通道封闭系统、数据中心管理系统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与功能性》。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云平台或数据中心实施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年度(2018年、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且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作否决投标处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发现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相符的其投标资格无效。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本招标公告3.1至3.5的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其中,联合体投标的,对本招标公告3.3款投标人业绩要求说明如下:
①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云平台或数据中心实施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2018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云平台或数据中心实施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6.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人亲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6.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
3.6.6联合体组成单位z多不超过2家(含2家)。
注:本项目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1年 11 月 11 日至2021年 11 月 17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报名。报名时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 12 月 01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