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109_1053058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预算金额(z高限价)201万元。
采购需求:大孤山镇污水处理厂、小孤山镇污水处理厂、三道镇污水处理厂、景台镇污水处理厂、伊丹镇污水处理厂、马鞍山镇污水处理厂、靠山镇污水处理厂、营城子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3.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3个月内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5信誉要求: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9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