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波村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109_10530664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昆明盘江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大波村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昆明盘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大波村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盘龙区北部山水新区片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源清社区辖区内,包含地块一(源清轩景小区)、地块二(星荟小区),项目总投资约21.56亿元,项目净用地约91.8 亩,总建筑面积 44.2万平米,其中:地块一(源清轩景小区)总建筑面积26.8万平米;地块二(星荟小区)总建筑面积17.4平米。
2.2采购范围:对大波村项目成本、费用进行审核确认,核对付款票据;对财务会计核算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整意见;对销售合同、收款票据进行核对,确认销售收入并提出相应调整意见;对项目后续税务情况提出合理化的税务建议;配合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与税务机构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2.3采购规模: 28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服务地点:昆明市。
2.6服务期限要求:分地块实施,每一地块进场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按照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对大波村项目地块一、地块二的收入、成本、费用予以合理划分,并据此分别提供相应报告并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并需与主管税务机构及时保持沟通,直至完成两个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2.8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谈判只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备税务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登记证。
3.3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2018年至今承担过10项土地增值税业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5项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人员配置:至少2人具备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且须对本项目进行全程参与。
3.5财务状况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相应成立年份提供)。
3.6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的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法、违纪和违规事件;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供应商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及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及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4时30分。
5.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