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湘西鹤盛厂区绿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湘西鹤盛厂区绿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新老厂区绿化维护及花盘摆放、树木移栽、新老厂区日常垃圾清洁清运。
2.2实施地点:湘西鹤盛公司吉首市河溪镇马鞍厂区、雅溪厂区。
2.3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采购预算:1,688,737.50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并附被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按年度缴纳的就提供上一年度的社保证明)。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和社保费的证明,或按年度缴纳的就提供上一年度的社保证明。(注:如因疫情影响社保企业单位部分免交的,提供个人部分缴纳证明即可。)
3.4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信用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惩戒”记录(有效期已满除外)(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③未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6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内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7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8凡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及湘西鹤盛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期内的,禁止参加投标(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9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双休及节假日除外),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时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RMB¥:30000.00元)
6.2缴纳时间:2021年11月29日17时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6.4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