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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烟箱归集

   日期:2021-11-09 16:10:53     浏览:40    
核心提示:关于√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烟箱归集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卷烟物

关于√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烟箱归集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委托就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烟箱归集业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烟箱归集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烟箱归集、整理、挑拣、修复业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预算金额:274万。

2.4服务周期:2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需具有业务外包内容。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行贿、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4.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全文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然后分别在“当事人”中输入投标企业名称、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姓名进行检索)

3.4.3 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截图,需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其中一家报名)。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半年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b. 近半年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5)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 诺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见格式二);

(6)“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7)“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招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四本)、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01 日 9 时 00 分。

6.招标文件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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