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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民渠六号支渠沿线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08 18:31:00     浏览:53    
核心提示:彭州市人民渠六号支渠沿线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码:CBL_20211108_105302450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彭州
彭州市人民渠六号支渠沿线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108_10530245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彭州市华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人民渠六号支渠沿线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施工/标段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华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天彭街道、致和街道
2.2建设内容:城市道路改造工程32894平方米;立面改造工程43452.87平方米;城市景观工程498843.44平方米;河道整治工程2250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59306.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2804.1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6502.35平方米。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71861.32万元。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540日历天,z终施工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z终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 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无;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①建筑工程: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施工业绩);
②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施工业绩);
③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和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获取。
4.2获取文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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